『農村四月間人少』。每值春日採茶時節,家家戶戶,老幼相率,男女相逐,上山採茶,山歌互應,笑聲返鳴,斯為一計之熱鬧也。
茶樹播種或定植後三年,即可採茶,然不宜採之過甚,否則大傷元氣,五年後方可正式採茶,茲將採摘之年齡與每叢收葉量列下:
定植年齡 | 每叢(三株)收葉量 |
---|---|
三年 | 半兩 |
五年 | 一兩 |
七至十五年 | 六七兩 |
十五至三十年 | 四五兩 |
採茶時期,可分四幇,即頭春、夏茶、暑茶與秋茶是也。至冬片採者極少。每幇採茶期相隔四十天。茲列之如下:
《茶疏》:『淸明穀雨摘茶之候也,淸明太早,穀雨太遲,穀雨前後,其時適中,若肯再一二日期待其氣力完足,香烈尤倍,易於收藏,雖稍長大,故是嫩枝柔葉也。』
一日之間,竟以何時採摘為最適宜,据老農談,晴天,微有北風,下午二時至五時摘者為最上品,其時日光緩和,製茶淸香;上午九時至十二時次上;九時以前露珠未乾,採下茶葉,不易發酵(鄉人稱發酵曰「行水」),製後茶色略變靑,茶渣變硬,香味消失,為最下品。又云:採前二三天有雨,採時天晴,夜間有北風而冷涼,可製上茶,相傳已久,非無因也。
讀《北苑別錄》記有:『采茶之法,須是淸晨,不可見日晨,則夜露未晞,茶芽肥潤;見日則為陽氣所薄,使芽之膏腴內耗,至受水而不鮮明。故每日常以五更撾鼓,集羣夫於鳳凰山,監采官人給一牌,入山至晨刻,則復鳴鑼以聚之,恐其踰時貪多務得也。』是又另一說也。
採茶方法,全憑手工,必須熟手有經驗者為之,方無損茶樹。蓋新枝有當採有不當採之分,芽菁有應留有不應留之別。茲列示如下:
茶菁分四幇採摘,已如前言,春茶之採摘量最多,夏暑次之,秋茶最少。各幇茶量之比例依年齡與氣候而差異。春後多陰雨,夏暑秋茶茶量就多,否則就少。年齡愈高,夏秋茶茶量愈少。茲就普通情形錄其比較如下:
季候 | 七八年生茶樹(%) | 十一二年生茶樹(%) | 十五六年生茶樹(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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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茶 | 五〇 | 六六 | 八〇 | |
夏茶 | 二五 | 一八 | 一〇 |
暑茶 | 一五 | 一〇 | 七 | |
秋茶 | 一〇 | 九 | 三 |
採摘人工,若嫌家中老幼不夠支配,則須添雇女工,工資以斤論,則每斤二分左右;以日論,則每日二角左右(伙食在外) 。每人每日工作五小時,約採菁十斤。然亦依品質略異,如鐵觀音枝嫩難採,每時二斤;如奇蘭、蘇龍等枝脆易採,每時兩斤半;如水仙、梅占、香櫞等葉大易得,每時三斤。
採茶之時,各背竹製之茶筐一个,可容茶菁二斤。筐滿,迅速返舍,倒入簸箕,放置陰室晾乾,勿貪多使葉過度蒸鬱。《岕茶箋》云:『採茶雨前則精神未足,夏後則梗葉太麤,然茶以細嫩為妙。須當交夏時,看風日晴和,月露初收,親自監採入籃。烈日之下,又防籃內鬱蒸,須傘蓋置舍,速傾淨匾薄攤,細揀枯枝病葉蛸絲靑牛之類,一一剔去,方為淸潔也。』
郭璞註云:『飲茶之習,始自周時,至漢始行栽培,迄魏晉而大盛,但僅以茶之生葉煎蒸而飲,並不加以炮製,降至唐室陸羽著茶經三篇,並製茶具,行蒸製乾燥之法,始製茶餅名曰團茶,於是世人之飲茶者日多,而業茶之氓日盛。』
查唐時之製茶不及宋時之精,唐時僅造『串茶』,至宋時丁謂、蔡君謨始造大小龍團,太平興國二年,繼造龍鳳茶。當時龍鳳茶最著名產地,即在福建建州之北苑。可見福建製茶歷史之悠遠矣。至現今之製茶法,則起於明朝。
茶之製法,可分為紅茶、綠茶、磚茶與烏龍茶。安溪茶葉概屬烏龍茶一類,茲將其製法詳述如下:
烏龍茶為半發酵之茶葉,居於紅茶發酵與綠茶不發酵之間,茶條色澤亦居於二者之間,赤褐色。茲將毛茶製造順序分述如下:
已於採摘中論及,無須重贅。
茶菁採後,即宜萎凋,萎凋方法,略因採茶時間之不同而異。凡上午十時以前所採之茶菁,宜傾倒簸箕內,置陰冷室,晾乾數小時,俟與下午三時至五時所採之葉,同時曬日片刻,視葉已近四分柔軟(以後簡稱退靑),遂停止日曬,移入室內,候冷加篩。如係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二時所採之葉,即無須日,放置陰乾室內,俟發柔加篩。
約下午六時,將發軟之茶葉,傾入茶篩,篩之直徑四尺二寸,篩孔大〇.四方cm。篩框上縛一木桿,桿上拴繩,繫於樑上,二人各執一邊,前後篩動,篩力大小,以全葉翻動為度,篩次多少,各品種不同,依天時亦略異。天熱六七十遍,天冷百遍,直至茶菁由柔軟返復嬌硬活躍狀態為止(以後簡稱返菁),傾入若干小匾內,置茶架上,二十餘分鐘後,俟其柔軟退靑再篩,即第二次篩,篩法如下:
以上篩菁指晴天無雨之日而言,若天雨之日,茶菁不易柔軟(退靑),宜攤開放置室內,以風吹乾葉面水分,再以茶篩篩動,促其退靑,退靑後再如法篩菁。故篩菁須多一二次,但製品香味全失去。
天明五六時,為炒菁時間,將已篩動完竣之茶菁,倒於鼎內,每鼎炒葉二斤,火熱以葉初下鼎時,能發爆聲為度,葉入鼎,以手不斷翻炒,翻炒宜勻,至茶葉失去黃綠色時,倒出放置匾上,承熱加以蹂踗,至葉捲為度。明許次紓《茶疏》云:『生茶初摘,香氣未透,必借火力以發其香,然性不耐勞,炒不宜久。多取入鐺,則手不勻,久於鐺中,過熱而香散矣,甚且枯焦,何堪烹點。炒茶之器,最忌新鐵,鐵腥一入,不復有香,尤忌脂膩,害甚於鐵,須預取一鐺,耑用炒飲,無得別作他用。炒茶之薪,僅可樹枝,不用幹葉,幹則火力猛熾,葉則易燄易滅。鐺必磨瑩,旋摘旋炒(此處指炒綠茶言),一鐺之內僅容四兩,先用文火,次用武火摧之。手加木指,急急鈔轉,以半熟為度,微俟香發,是其候矣。』
蹂踗之葉,傾入焙籠,放置爐上,加以過焙,爐直徑一尺六寸,深尺餘,就土墊高一尺鑿成,炭火宜先燒紅,打實,上蓋礱糠灰(詳細情形參閱後面焙茶一節),焙至四分乾,傾入布巾中,緊加包紮以手蹂之,至十分捲曲為度,解開以手解塊,再傾焙籠上,焙至六七分乾,焙菁手續吿成。聞上茶須再蹂再焙一次,但不常用,普通多止於二蹂二焙。
焙乾之茶,揀出較粗硬之第三葉茶,即成毛茶。
毛茶製炒之夜,天不過寒冷,靜淸無雲,微有北風,茶自然靑翠芳馨,超軼異常。(每日大三工,小一工,可製茶菁百五十斤至二百斤)《大觀茶論》:『茶工作於驚蟄,尤以得天時為急,輕寒英華漸長,條達而不迫,茶工從容致力,故其香味兩全,若或時晹鬱燠,芽甲奮暴,促工暴力隨稿,晷刻所迫,有蒸而未及壓,壓而未及研,研而未及製,茶黃留積,其色味所失已半,故焙人得茶天為慶。』
今年內地茶戶,頻遭盜匪騷擾,更受社會不景氣現象影響,貸欵一項,極覺困難。往往茶菁上市,無本製炒,不得已將茶菁轉售他人,一年辛苦,所得極微。常有若干茶戶,因本錢較短,無法多買柴炭,茶經篩菁後,不以火炒而以日晒,晒後焙乾出售,雖製本略省,但品質大劣,價格狂跌,利不抵損,亦金融不易周轉所貽之害也。
毛茶再經揀枝與焙火即成精茶,此項手續概由商人或中間商經手,分述如下:
每爐用炭約四五十斤,打碎分三堆,先將一堆傾入爐下,燃火鋪平、敲實,俟盡紅,加入第二堆炭,如法鋪平敲實,靜待通紅,再加入第三堆炭,亦如上法處理之,鄉人曰「實火」,實火無烟,茶不惹烟味,而香益強。
以上手續完畢,乃於炭面舖礱糠灰一層,爐中厚、爐邊薄,火勢從旁而出,則爐內火勻,籠上毛茶受熱之機會相等,必無枯焦,無不及之弊,是謂橫火。焙至茶發靑味時,宜移起放於匾內,以手翻動。翻動宜速,減少茶末由焙籠篩箕漏下,翻後,宜使茶篩上之茶條鬆動不實,方為得法。故雖一至簡單之翻動,仍有巧拙之別。翻畢仍放爐上,以後再翻動一二次,俟火候有七成至十成時,即可取出,承熟包裝,以待出售。
茶商常焙火四五成,暫時收藏缸中,待將出售時,再與夏暑秋茶混合過焙一次出售,是曰「和堆」。和堆以春茶七成,夏暑茶三分為適中。
焙火之輕重,依顧客之嗜好,與毛茶之製法好壞而略異。汕頭人士好輕火,火候宜短,七成火已足;南洋一帶,嗜好重火,火候宜長,十成火方止。
發酵良好之毛茶,可加重火,如是收藏,雖三年而味不退。但發酵失良之毛茶,一經重火,則茶變輕、發鬆,狀如礱糠灰矣。
焙火之籠,直徑一尺八寸,高一尺六寸。中隔一篩箕(米篩),茶傾入篩上,攤平即可下焙,每籠容量五斤。
薰花可以加厚茶之香味,但不及自然香良好。凡下級失香之烏龍茶,概薰花後出售。薰花之法,行之已久,我國名產茶區,皆知採用,雖所用之花,因地而異,而皆以增加茶之香味為目的則一也。明程榮《茶譜》:『木樨、茉莉、玫瑰、薔薇、惠蘭,蓮、橘、梔子、木香、梅花皆可作茶,諸花開時,摘其半含半放,蕊之香氣全者,量其茶葉多少,摘花為茶,三停茶,一停花,用磁罐一層茶,一層花,相間至滿,紙箬繫固入鍋,重湯煎之,取出待冷,用紙封裹,火上焙乾收用。』
木樨、梔子、珠蘭為安溪茶之薰花材料,花有大小,故薰法三者略有不同,茲分述如下:
我國發明製茶之法最早,所用茶具,自古相沿,毫無改進,尚脫不了手工業時代之典型,與外人利用機器製茶一比,相去天壤。
以目前中國農村經濟論,似倡用機器,尚非其時,然至低限度,亦須新舊並用,利用簡單新式機器並改良舊有茶具,方有大量生產之可談。安溪茶具,尚極簡單,茲列可製炒五百斤茶菁所用茶具如下:
種類 | 功用 | 數量 | 每個價格 | 形狀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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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簍 | 採茶用 | 五个 | 一角 | 竹製,形如捕魚之竹笱 |
匾(箕籮) | 曬茶或攤放用 | 三十个 | 二角 | 形如簸箕,唯底較深,直徑三尺六寸 |
茶架 | 晾乾茶葉 | 二个 | 三元 | 木製,分十三層,每層可放箕籮一个 |
茶斗 | 扒茶用 | 二个 | 狀如垃圾斗,唯係竹編成 | |
茶篩 | 篩菁用 | 二个 | 二元 | 狀如匾,底有篩孔,一桿橫紮於兩旁緣上 |
炒鼎 | 炒菁用 | 一个 | 一元六角 | 普通鐵鼎,直徑一尺六寸 |
焙籠(中連一米篩) | 炒菁用 | 四个 | 一元 | 形如無底痰盂,中狹上下略寬,中夾一竹篩 |
茶鍬 | 用以打炭舖炭 | 一个 | 形如鐵鍬 | |
炭勺 | 用以起炭 | 一个 | 鐵製 | |
焙爐 | 放焙籠用 | 四穴 | 直徑一尺六寸,深丈餘,就土墊高一尺鑿成 | |
大匾(大壺) | 放置茶葉用 | 二个 | 四元至十元 | 構造與匾同,有六尺、四尺二、三尺四,三種。茶商用 |
炒爐 | 放炒鼎用 | 一个 | 與灶同 | |
一號篩 | 篩分茶葉用 | 二个 | 狀同米篩,篩孔〇.五方cm,茶商用 | |
二號篩 | 篩分茶葉用 | 二个 | 狀同米篩,篩孔〇.三方cm,茶商用 | |
三號篩 | 篩分茶葉用 | 二个 | 狀同米篩,篩孔〇.二方cm,茶商用 |